本局蘇澳分局蘇澳派出所巡佐許文龍、警員林訓銘於108年10月25日1時28分,獲報在宜蘭縣蘇澳鎮聖賢路○巷○號,有民眾燒炭輕生,需要警方協助,許等2員立即馳赴現場,抵達時發現民眾黃○靜(69年次)因與家人吵架後情緒不穩,故在FACEBOOK發文揚言燒炭自殺,許等2員見黃女已陷入昏迷且房內煙霧瀰漫,立即與救護人員合力將其抬至房外,再由救護人員將其送醫治療,事後黃女家屬對於警方即時攔阻,避免憾事發生,極為感激。本案許等2員處事積極,即時尋獲並搶救燒炭女子性命,對提升警察形象甚有助益,足堪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