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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意圖輕生,宜警即時救援

2022/05/16
本局礁溪分局頭城所副所長王柏棓、警員簡明楷及彭紹謹等3員,於111年3月22日23時59分獲報轄內有一位女子駕車外出欲輕生尋短,請警方緊急協尋,王等3員立即展開搜尋,透過手機定位於23日0時46分在於頭城鎮大武路往海堤旁發現該女子,經檢視其左手腕割傷流血,經救護人員簡易包紮後,送往礁溪杏和醫院救治,並立即通知家屬至醫院照護,同時通報衛生局自殺防治中心後續追蹤管制及關懷協助,本案王、簡、彭等3員積極處事,主動為民服務精神,足堪表率。
(文:督察科 林致均)
最近檢閱日期:2022/05/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