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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在什麼情形下需要接受道安講習?如果不去講習,會限制換駕照或罰款嗎?如果是未滿18歲無照駕駛,又不依通知限期參加講習,且無駕照可供吊扣,有何規範?

2010/10/29 交通
一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下列情事,應接受道安講習:
1、違規肇事致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(§61條)。
2、酒後駕車,呼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.25毫克以上,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.05以上者(§35條)。
3、蛇行、競速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(§43條)。
4、不遵守看守人員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,或警鈴已響、閃光號誌已顯示,仍強行闖越平交道、在平交道超車、迴車、倒車、臨時停車或停車者(§54條)。
5、駕駛人在6個月內,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,除需吊扣駕照1個月外並應參加講習(§63條)。
6、未滿18歲之人無照駕駛,駕駛人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需同時接受講習(§21條)。
7、駕駛人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,單獨留置於車內者(§31條)。
8、其他違反處罰條例之行為,經公路主管機關基於轄區交通管理必要,公告應接受講習者。
二、無正當理由,不接受道安講習者,處新台幣1,800元罰鍰。經再通知依限講習,逾6個月仍不參加者,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。
三、無駕駛執照可供吊扣者,其於重領或新領駕駛執照後,執行吊扣其駕駛執駕駛執照6個月再發給。
最近檢閱日期:2011/09/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