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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不能行駛人行道

2023/05/23
  • 尊重行人通行的路權, 共同建立友善行人的用路環境。
  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,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  • 車輛慢看停 
  • 停讓行人先行 
  • 行人停看聽 
  •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關心您
汽機車不能行駛人行道
(文:資訊科 林佳民)
最近檢閱日期:2023/05/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