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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秘書長112年7月3日函頒「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Q&A」

2023/07/13
  • 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(下稱少事法)修法,今(112)年7月1日起針對少年曝險行為(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、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、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),採取「行政輔導先行」機制,通知少年輔導委員會施以適當期間之輔導,若輔導具有成效即不進司法處遇;若輔導結果經評估認由少年法院(庭)處理,始能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,得請求少年法院(庭)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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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為利辦理少事法第3條第1項第2款各目曝險行為行政輔導先行時有所依循,承轉司法院秘書長112年7月3日函頒「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Q&A」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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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(文:少年隊 游美娟)
    最近檢閱日期:2023/07/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