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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,從你我開始

2024/09/19
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,汽車(包括機車)行近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,遇有行人穿越,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,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。
每一次停讓,讓道路多一分安全,
這個社會需要每個人更多的關懷,更多的停讓,
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,從你我開始。💚
🚙 車輛行經路口慢看停
「慢」-路口放慢速度
「看」-注意周圍人車
「停」-停讓行人先行
🚶‍♂️ 行人穿越道路停看聽
「停」-先停在安全地點等候
「看」-過馬路環顧四周來車
「聽」-聆聽車輛的聲音來向
最近檢閱日期:2024/10/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