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輔會簡介
宜蘭縣政府為加強少年不良行為之預防,促進少年身心之健全發展,依據行政院頒訂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成立「少年輔導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,結合警政、教育、社政、民間團體等資源,增進預防犯罪之共識及推展少年輔導工作,每月召開幹事會議1次,每3個月召開委員會議1次。
服務對象
戶籍或居住於宜蘭縣12歲以上,未滿18歲,且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(註1)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部分(註2)之少年。
※註1: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為:
1.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。
2.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。
3.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。
※註2: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理第2條第1項第3款部分為:(無學籍者)
1.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。
2.參加不良組織。
3.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。
4.藉端滋擾住戶、工廠、公司行號、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。
5.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,賭博財物。
6.深夜遊蕩,形跡可疑,經詢無正當理由。
7.以猥褻之言語、舉動或其他方法騷擾他人。
8.無正常理由跟追他人,經勸阻不聽。
9.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之行為。
服務項目
1.協調聯繫:結合相關單位加強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工作。
2.個案輔導:以家庭訪視、電訪方式協助適應不良之少年。
3.資源連結:評估少年需求,連結相關資源單位或進行轉介服務。
4.志工組訓:甄選志願服務工作員協助外展工作之推展。
5.外展服務:結合員警聯合外展,主動至網咖、撞球場、街頭等少年群聚點發掘個案,並依其需要, 提供諮詢、轉介及宣導服務,協助保護或解決困境。
6.文康育樂:協辦關懷少年之輔導及康樂性活動。
組織架構 (少年隊為少輔會秘書單位)
本會位置(辦公室位於縣警局少年隊)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